内资加工企业注销所需提交资料
根据国家规定,内资加工企业注销需提交以下资料文件,业务办理人在齐备材料之后到相关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1、《加工企业注销申请表》;
2、外商投资的来料加工企业提交:《企业终止联系单》复印件一份、海关《协议终止呈批表》两份、外经贸部门《协议终止呈批表》两份、企业《终止协议书》两份;
经营进料加工的国内企业提交:海关各业务部门签具意见的《企业注销业务联系函》;
3、企业已注销的电子口岸法人卡、操作员IC卡。
4、海关核发的《企业详细信息表》正本;
5、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出具由申请企业法人签署并加盖印章的授权委托书;(本企业报关员办理的除外);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