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女方要退彩礼钱吗

  一、离婚女方是否要退彩礼钱

  1、离婚女方一般不用退还彩礼钱,同时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彩礼返还的条件

  1、彩礼,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一般为结婚的时候男方给女方的钱或物。我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

  2、彩礼,是夫妻一方婚前给与另一方的财物。性质上是赠与,但是又与一般的无偿赠与不同,它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即以结婚为目的(条件)的赠与。

  3、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4)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有两种情况下,还需要建立在夫妻离婚的前提下。而要是男女双方没有登记结婚,但实际已经共同生活多年,或者双方之间已经养育了子女的,这些情况下男方主张返还结婚彩礼,往往是不会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