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回购协议方式的特点

  回购协议方式的特点如下:

  1、将资金的收益与流动性融为一体,增大了投资者的兴趣。投资者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资金安排,与借款者签订“隔日”或“连续合同”的回购协议,在保证资金可以随时收回移作他用的前提下,增加资金的收益。

  2、增强了长期债券的变现性,避免了证券持有者因出售长期资产以变现而可能带来的损失。

  4、较长期的回购协议可以用来套利。如银行以较低的利率用回购协议的方式取得资金,再以较高利率贷出,可以获得利差。

  回购协议是有风险的,回购协议是一种出售某种证券并约定在未来某一时间以约定价格回购该证券的交易协议,协议下的交易称为回购交易。回购协议是中央银行调节流动性的一种方式,回购协议是中央银行对全社会流动性的一种短期调节方式。回购交易也可能发生在金融机构与金融机构之间、金融机构与非金融机构之间以及非金融机构之间。

  签订回购协议的意义:

  1、回购协议交易有助于降低交易者的市场风险。

  2、发展回购协议市场有助于推动银行同业拆借行为规范化。

  3、发展回购协议有助于扩大国债交易规模。

  4、发展回购协议市场有助于帮助中央银行顺利的推出公开市场操作业务。

  5、回购协议有助于降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经营成本,拓展经营范围,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和经营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