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总公司可以注销子公司吗

  且应该是先注销分公司才能注销总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应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按程序应当先注销分公司,再注销总公司。或者总公司注销的同时即终止分公司的业务往来,并立即函告分公司的注册机关完成注销手续。拓展:分公司注销登记流程:(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二)《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三)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文件。注: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一)依照我国《公司法》第146条的规定,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依照新《企业破产法》第125条第2款的规定,如果是因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在任何企业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经营设立方面。

  (1)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

  (2)分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

  (3)分公司的设立相对简单,费用较少;

  (4)因为总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状况调整对分公司的资本的注入,所以经营风险相对比较小;

  (5)在投资限额上,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投入原则上不受限制。

  (二)税务方面。

  (1)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因其与总公司“合并报表”正好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速少应税所得,减轻税收负担;

  (2)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

  (3)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