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家庭暴力
按其危害程度可分为重大暴力和一般暴力两种。其形式是:(1)身体暴力。如:家庭成员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殴打、推搡、打耳光、脚踢、使用工具进行攻击等。(2)语言暴力。以语言威胁恐吓、恶意诽谤、辱骂对方、伤害对方自尊的语言,从而引起对方心理上的痛苦。(3)性暴力。故意攻击性器官、强迫发生性行为、性接触。
目前出现了一种新的家庭暴力形态即冷暴力。有些夫妻在产生矛盾时,不是通过殴打的暴力方式处理,而是对对方表现得冷淡、轻视、放任和疏远,恶语中伤、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一切家庭工作。这是一种隐蔽性家庭暴力,也是一个易被人忽视的问题。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