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范本
1、因订立、履行、变更、中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2、因开除、除名、辞退、劝退、勒令辞职、责令限期调离和辞职、离职(含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3、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4、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5、因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单方面实施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一次性罚款)等惩戒影响实体劳动报酬权益享受而发生的争议。
6、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
7、因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8、因劳动者人事(职工)档案转递发生的争议。
9、因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发生的争议。
10、因收取或变相收取劳动者押金、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财物发生的争议。
11、因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发生的争议。
12、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规定依法应当受理的其他争议。
申请人:XX,男,汉族,电话:XX住所:XXXX邮编:XX
被申请人:XX
住址:XXXX邮编:XX
法定代表:XX职务,总经理电话:XX
申诉请求:
1、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XX年XX月XX日到XX年XX月XX日双倍工资计XXX元;
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一个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计XXX元;
3、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XX年XX月至XX年XX月单位应缴纳社会劳动保险费XX元;
4、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加班工资XX元;
5、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工资XX元;
6、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XX年XX月至XX月的住房公积金XX元;
7、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XX年终奖XX元。合计金额:XX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XX年XX月XX日起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当时被申请人口诉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为2000元;第二个月转正后每个月工资为2500元。直至XX月XX日为止,被申请人都没与申请人签定书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
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因此被申请人应该支付XX年XX月XX日到XX年XX月XX日工资计XX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计XX元(一年半)。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单位应缴纳社会劳动保险费为劳动者实收工资的20%共计XX元。被申请人未按时支付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工资XX元和年终奖一个月工资XX元。
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XX年XX月至XX月住房公积金200元。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因此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XX年XX月至XX年XX月加班工资XX元(112小时×XX元/小时×1.5倍=XX)
此致
xx劳动争议促载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或签章)
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