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生家暴受害方该怎么办
一、当发生家暴受害方该怎么办
1、发生家庭暴力后,受害方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受害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等人,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2)受害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等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3)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4)配偶遭受家庭暴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
二、家庭暴力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期限多长
(一)按规定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分为紧急保护裁定和长期保护裁定,保护期限如下:
1、紧急保护裁定的有效期为15天;
2、长期保护裁定的有效期为3至6个月;
3、如果确有必要,经分管副院长批准可以延长至12个月。
(二)当然,为尽快诉讼离婚成功,一方又有家暴行为的,可以从以下方面收集证据:
1、受害方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
2、受害方的伤情鉴定结果;
3、受害方的病历记录或照片;
4、加害方的书面保证或有关录音;
5、邻居朋友的证言。
(三)并且,申请安全保护令后发现对方还继续实施家暴的,可以积极找法院处理,对方将会受到以下的处罚:
1、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可能会被训诫或者罚款拘留;
2、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会给予训诫,并会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