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劳动监察投诉处理流程

  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投诉人。缺少材料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知投诉人补正投诉材料。对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诉投诉人;对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但不属于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投诉,应当告知投诉人向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投诉人:刘××,男,1962年12月17日出生,工作单位:xx有限公司,户口所在地:xxxxx

  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房××,职务:经理

  住所地:

  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

  1:要求被投诉人依法补发投诉人自2007年6月份至2007年12月未足额支付的工资1850元,补发拖欠投诉人自2008年1月份至2008年8月份的工资10800元,并再支付自2008年1月份至2008年8月份的一倍工资10800元;责令被申请人按照应付金额的25%向投诉人加付补偿金。

  2:要求被投诉人退还投诉人被扣押的工作证原件。

  3:请求对被投诉人未与投诉人订立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等行为,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进行处罚。

  事实与理由:

  投诉人自2007年5月24日进入被申请人北京××起重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从事升降机操作工作,入职后,被申请人一直未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口头约定工资为每月1350元,另外也未上任何保险,劳动关系延续至今。但被投诉人截至2007年12月共拖欠申请人1850元工资,且自2008年1月份至今未向申请人支付分文工资。被投诉人为投诉人报名考取《北京市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就一直将证件原件扣押至今,一直未交付申请人。被投诉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

  现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要求被投诉人补发投诉人未支付和未足额支付的工资和退还被扣押的工作证。

  此致!

  xx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投诉人:××

  劳动监察受理投诉的范围一、任何单位、组织和公民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均有权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投诉。二、举报投诉可分为保护权益举报和检举揭发举报:1、保护权益举报是指举报人认为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申请劳动保障部门依法保护的行为;2、检举揭发举报是指任何单位、组织和公民向劳动保障部门检举揭发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属保护权益举报:1、有明确的被举报人和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事实;2、举报人是合法权益直接受到侵害的个人和组织。四、下列情形之一的举报不予受理:1、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属于劳动争议的;2、举报人已就同一事实和请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3、举报投诉的违法行为已终了2年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