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

  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

  另外,无论是国内仲裁或涉外仲裁,如果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应当裁定撤销。

  撤销仲裁裁决是指有管辖权的法院,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依据特定的事由,依法裁定否决仲裁裁决效力的司法监督活动。当事人符合情形在收到裁决书之日6个月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合议庭核实后符合情形可以撤销。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的规定,劳动者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用人单位对一裁终局的裁决,认为具有法定可以撤销的情形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对一裁终局之外的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前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