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公司注销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合伙公司注销程序是怎么样的?
合伙企业申请注销登记的,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书面申请
2、全体合伙人或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3、全体合伙人或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债务清偿保证书、完税证明、印章、公告原件;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分支机构已办理注销登记的证明;
6、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委托书。
【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十条规定,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二、哪些公司不能直接注销?
1、非正常户
注销公司的第一步就是税务注销,如果你被认定为“非正常户”,那就别想直接注销的事儿了,先把税务异常处理好才行!
2、证照不齐
如果你营业执照丢了,或是公司章找不到了,那也是很难注销公司的,都得先补齐。
3、不能提供凭证、账本、报表的
由于注销公司需要查账本及最近三年的纳税申报表,所以从来没有记过账的公司也注销不掉,想注销的话,必须先补账。
4、有分支机构或子公司未注销的
如果想注销母公司,那么子公司或分公司都必须先完成注销,否则母公司肯定是注销不掉的。
三、公司不注销会产生哪些后果呢?
不处理(注销)公司的后果:
1、几年后工商局会列入黑名单,以后再注册公司做股东就比较困难了;
2、税务局会认定有欠税,再注册公司就属于欠税户,必须先处理好才能办理新的税务登记证;
3、现在信用制度越来越健全,以后可能列入的信用记录里面,信用记录抹黑了可不是一件好事。
可以将公司注销,或者是做股权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