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证明家庭暴力的证据都有哪些

  一、证明家庭暴力的证据都有哪些

  1、证明家庭暴力的证据:

  (1)受害方在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

  (2)伤害鉴定结果。

  (3)病历记录或照片。

  (4)施暴一方的书面保证或有关录音。

  (5)邻居、朋友关于施暴方家庭暴力行为的证言。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家庭暴力离婚赔偿多少

  1、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侵害对象是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

  2、遭受家庭暴力一方是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案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有过错一方进行家庭暴力离婚赔偿。

  3、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侵害对象是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在家庭暴力情形下。这里物质损害主要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等。精神上痛苦是极其主观的感受,别人无从得知,从而精神损害不可能精确计算,只能委之于法官凭借司法经验,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情节、常理、医学鉴定等因素予以判断。下面是司法实践中运用的一些原则: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家庭暴力离婚赔偿请求的,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提出。

  (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没有提出家庭暴力离婚赔偿,在二审时提出来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家庭暴力离婚赔偿问题单独提起诉讼。

  三、家庭暴力想离婚,孩子怎么判

  1、如果是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判给母亲,两周岁以上的子女,按照最有利于子女发展的原则确定抚养权归属;

  2、如果确有证据证明一方具有家庭暴力等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等事实的,子女抚养权判给另一方的可能性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