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账本怎么办
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注销后,会计凭证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保管至期满后按照相关规定销毁。
1、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逃避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股东为了逃避债务,常常恶意注销公司,或者转移财产后注销公司等,此时,债权人可以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追索相关股东,以实现债权。
2、清算人员具有违法行为应当承担责任。依据公司法的具体规定,清算组及清算人员在清算过程中具有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等处罚;同时没收违法所得。
3、根据合伙企业法、破产法的具体规定清算。合伙企业清算中,清算人有违法行为,对债务承担偿还和赔偿责任;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在企业破产时,行为人具有破产法规定的行为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申请程序。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2、报送资料程序
(1)主管部门批文或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2)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机关发放的注销决定;
(3)原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4)发票购领手折、未使用发票;
(5)其他有关资料。
3、审核程序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以下涉税情况进行审核后,在《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填写核实情况及审批意见,符合注销条件的,填写《注销税务登记清税证明书》:
(1)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的缴纳情况;
(2)发票的购领、使用、缴销情况;
(3)其他各种涉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