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对家庭暴力的处理应该怎样

  一、对家庭暴力的处理应该怎样

  1、对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

  2、实施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婚姻家庭的倡导性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二、家庭暴力的形式有哪些

  家庭暴力的形式具体如下:

  1、身体暴力。最常见的暴力,包括所有加害人对受害者身体各部位的攻击行为。

  2、精神暴力。包括侮辱谩骂、限制人身自由等。

  3、性暴力。加害人攻击受害者性别部位,强迫受害者发生性关系或强迫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等。停止或敷衍性生活等隐性暴力问题。

  4、经济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