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对方家暴不同意离婚且语言威胁怎么办

  一、对方家暴不同意离婚且语言威胁怎么办

  1、对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受害方想离婚而不同意的,当事人可以收集家庭暴力证据,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一般会准许双方离婚。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怎样的行为构成家庭暴力

  妇女在家庭生活中遭受的家庭暴力一般包括身体虐待、言语虐待、心理虐待和性虐待。

  1、身体虐待:推、甩、踢、揍、掴、抓、咬、拗扭肢体,甚至使用刀械枪枝等攻击受害妇女。

  2、言语虐待:企图以字眼、声调来控制或伤害受害妇女。例如:吼叫、

  尖酸讽刺、威胁将受害妇女或小孩杀害、扬言使用暴力、大骂对方愚蠢、侮辱、不实的控诉。

  3、心理虐待:威胁自杀、不准对方使用电话和拥有金钱、逼问妇女行踪、质问孩子是谁的和钱怎么花的?阻止妇女探视其亲人、嘲笑、侮辱妇女的朋友、滥用药物和酗酒、不实的指控妇女有外遇、极度忌妒、无法保有一份工作、禁止妇女上学或工作,跟踪、监视、谎言操控人、批评妇女的外表、责备、冷漠以对。

  4、性虐待:强迫妇女进行性行为、逼迫妇女看色情影片或图片、拒用保险套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