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优先权与国外优先权有哪些差异,国内专利优先权制度的作用
国内优先权与国外优先权的差异如下:
1、优先权包含范围不同:国外申请人可就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申请后,又在中国以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权,享有优先权。
2、优先权享有主体不同:国外优先权由外国公民享有,国内优先权由本国公民享有。
3、权利来源不同:国外优先权来源于外国同中国签定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而国内优先权则是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赋予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优先权。
4、优先权设置目的不同:国外优先权是为国际专利申请提供了便利,及时有效的保护了外国专利权人的利益;国内优先权主要是便于优先权期间内技术方案的增加,为不同种类专利间的转换提供条件,保护国内公民的。
国内专利优先权制度的作用:
1、利用“本国优先权”进行发明和实用新型之间的转换
2、将多个在先申请合为一案申请
利用本国优先权制度可以将多个在先申请合为一案申请,是指如果有两个在先申请,其一是关于产品的发明,其二是关于该产品的制造方法的发明,申请人在其中最后的优先权期限内,可以将这两个申请合二为一。
3、可以挽救视为撤回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4、变相延长专利权的期限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除专利法第二十八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专利法所称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