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怎么恢复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事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但是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专利局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其权利;未如期缴纳维持费或年费的,只能以不可抗拒的事由为理由,请求专利局恢复其权利。

  一般情况:

  自收到通知书2个月内办理恢复权利手续,并缴纳恢复费1000,欠缴的年费以及滞纳金(全年年费的25%)。

  如果是不可抗力引起的:

  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请求恢复权利。

  专利局在发出《终止通知书》时,会给专利权人一个合理期限(2个月)来提出恢复权利的申请。专利权人逾期不申请,专利权最终丧失除非专利权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逾期。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专利法》及其细则、《审查指南》的规定,专利年费没有按期缴纳,将视为放弃而终止该专利权。一般情况下,在接到专利权终止通知之后的两个月内提交恢复专利权请求并说明理由的,有可能恢复专利权,超过这这期限一般很难恢复。是否能够保护就看您是否超过了这个期限。

  专利年费指专利权人依照专利法规定,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在专利权有效期内逐年应向专利局缴纳的费用。

  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是在专利局发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中指定的期限内缴纳,以后的年费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到期前一个月内未缴纳的,专利局给一个月的宽限期,如在到期后的一个月内未缴纳费用的,就会产生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