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婚姻无效
一、哪些情况婚姻无效
1、婚姻无效的情形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这三种情况。
2、无效婚姻是不能办理离婚证的,只能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婚姻无效的后果是什么
1、无效婚姻,自始无效。
(1)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2)被宣告为无效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时起自始不受法律保护。
(3)当事人之间自始不产生配偶身份,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尽管婚姻关系被确认无效,但是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1)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2)虽然婚姻关系被确认无效,但并不会对父母和子女关系造成影响,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探视权、继承等都依据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