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发明专利申请可以优先审查?
(一)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技术领域的重要专利申请;
(二)涉及低碳技术、节约资源等有助于绿色发展的重要专利申请;
(三)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
(四)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
(一)权利要求书:说明要求保护的发明内容,该内容是指该发明的实质性技术特征。
(二)说明书摘要:概括说明该发明(300字以内)。
(三)说明书:说明本发明所属技术领域;说明与发明有关的背景技术;说明本发明的目的;详细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说明该技术方案的达到的效果和优点;证明该效果和优点的相关实验和数据。具体地:
涉及机械领域的发明,应提供该产品专利的结构示意图,说明产品的结构、形状特征,各部件名称及连接关系,工作原理。
涉及电学领域的发明,应提供各元器件名称,及元器件之间的电气关系。
涉及化学领域的发明,应提供具体化学物质的名称,制备方法、工艺条件。
涉及化工设备系统的发明,应当提供各个设备之间的连接关系,具体说明与发明有关的设备的结构特征、连接关系。
涉及药物发明的,应提供药物的成分、含量、制备方法、临床或动物实验的方法和试验数据。涉及微生物和生物工程领域的发明,应提供须保藏的证明。
(四)附图说明(如果需要)
(五)具体实施方式(实施例):具体举例说明本发明。
根据《专利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发明专利申请权的归属为:
(一)非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专利申请权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二)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三)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四)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
(五)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