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效力是怎样的,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注销手续需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本质上是一种民事合同。只要符合法定要件,没有无效情形,就是合法有效的。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后,应当进行备案。

  除依照《专利法》第十条规定转让专利权外,专利权因其他事由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专利权人变更手续。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置专利登记簿,登记下列与专利申请和专利权有关的事项: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

  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注销手续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注销申请表;

  2、注销证明材料;

  3、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4、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原件。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需要注意的问题包括:

  1、特别注意专利权的有效期限。专利许可合同期限不得超出超过专利权有效期限,否则不予备案。

  2、专利实施许可备案必须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办理。

  3、如果超过三个月没有办理,那么应当签订补充协议或者重新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一般来说,企业如果申报高企,则比较希望合同期限早一点,那么采用补充协议比较好一点,备案表上会显示合同期限。补充协议内容需有以下内容:

  (1)该专利权仍然有效;

  (2)主合同继续有效;

  (3)以前过失未办理备案,现需办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