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需要什么手续,公司注销资产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公司注销需要的手续有:
1、成立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4、办理注销登记,进行公告。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注销资产分配顺序为:
1、支付企业清算期间为开展清算工作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即清算费用;
2、支付应付款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等;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其他各项无担保债务;
5、在投资者之间分配剩余财产。
股份有限公司,应按优先股股份面值对优先股股东分配;优先股股东分配后的剩余部分,应按普通股股东的股份比例分配给普通股股东。如果剩任意财产不足全额偿付优先股股本,则按先股股东股份面值的比例分配。
公司注销的具体流程如下:
1、进行公司清算、制作清算报告,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同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
2、注销公司税务登记证;
3、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4、登报公告;
5、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6、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办理公司注销需要收取费用,但如果有委托专业机构代为进行注销办理的话,就会需要相应的代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