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商号权的取得方式是什么

  一、商号权的取得方式是什么

  1、申请取得,即当事人可以通过企业名称申报系统或者在企业登记机关服务窗口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自主申报;

  2、转让取得,即当事人可以通过与他人订立转让协议而取得商号权。

  3、法律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企业名称由申请人自主申报。

  申请人可以通过企业名称申报系统或者在企业登记机关服务窗口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拟定的企业名称进行查询、比对和筛选,选取符合本规定要求的企业名称。

  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承诺因其企业名称与他人企业名称近似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企业名称转让或者授权他人使用的,相关企业应当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二、商号取得流程是什么

  我国还没有单独的商号取得的法定方式。当前商号的取得是基于商号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的企业名称的取得而取得。企业名称一旦核定,即取得了专用权,同时商号作为企业名称的主要部分在申请的行政区划和特定的行业中也取得了专用权,也就视为商号获得了登记而商号经登记后就产生商号的专用权。即商号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