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国家赔偿的申请主体

  国家赔偿的主体涉及到国家、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三方,他们在国家赔偿制度中分别有不同的定位。

  国家赔偿包括两种类型: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

  (一)行政赔偿;

  应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请求,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二)刑事赔偿。

  应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请求。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九条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第二十条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本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确认有本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被要求的机关不予确认的,赔偿请求人有权申诉。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