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怎么查别人的征信,查别人征信犯法吗

  不可以查询他人的征信报告。查询个人征信可以通过下面这两种方式查询。通过银行柜台查询。最传统的查询方式莫过于去银行柜台查询个人信用报告,需要用户本人携带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并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其中,个人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内地的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等证件都属于有效证件。个人通过互联网查询。用户可以通过登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注册成功并激活账号后,即可查询信用报告。这种方式也是非常方便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是中国人民银行直属的事业法人单位,主要任务是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的规章,统一负责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又称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主要功能: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功能首先是帮助商业银行核实客户身份,杜绝信贷欺诈、保证信贷交易的合法性;其次是全面反映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状况,通过获得信贷的难易程度、金额大小、利率高低等因素的不同,奖励守信者,惩戒失信者。

  非法定程序私自查询他人征信,征信机关属违法行为。您可以可以到中国人民银行进行投诉。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筹建的,并进行管理和维护。未经授权(需要核实)的查询是违规的,人民银行会依法进行处理的。

  中国的法制建设逐步走向成熟,各种法律法规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应运而生,但征信立法工作仍然滞后,《条例》的出台将填补中国征信立法的空白,而且对于推动中国征信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有网民提出,《征信管理条例》一旦立法通过,其内容和规定就可成为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这表明我国征信立法进入了快车道。

  通过立法要求各商业银行及其他信用信息提供者在向征信机构报告企业或个人的不良信用信息时,应提前通知企业或个人,以保证征信信息的准确性。这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征信程序的合法性,另一方面也对减少事后社会成本,包括诉讼成本,不无裨益。银行作为经营者应该承担起更多的提醒信用风险的社会责任,在将不良记录提供给征信系统前,应该建立善意确认制度,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当事人,给当事人提供异议和申辩的机会与渠道。

  网友:征信进入黑名单应该怎么办?

  律师: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个人的不良信息记录不是“一辈子”的污点,而是只有5年的“保质期”,不用担心污点影响自己一辈子。《条例》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比如一笔贷款应当是在5月1日还款,但是一直逾期到10月1日才偿还,那么从10月1日开始计算,5年后此记录将被删除。另外,如果你的信用卡出现逾期记录,不该在还款后注销,而是应该保留该信用卡并继续使用两年,重建良好信用记录,因为商业银行在判断一个人的信用状况时,着重考察的是这个人最近两年的信贷交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