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预收账款确认收入怎么做账

  预收账款是指企业向购货方预收的购货订金或部分货款。企业预收的货款待实际出售商品、产品或者提供劳务时再行冲减。预收账款是以买卖双方协议或合同为依据,由购货方预先支付一部分(或全部)货款给供应方而发生的一项负债,这项负债要用以后的商品或劳务来偿付。

  一般包括预收的货款、预收购货定金等。企业在收到这笔钱时,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合同尚未履行,因而不能作为收入入账,只能确认为一项负债,即贷记“预收账款”账户。企业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或劳务后,再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逐期将未实现收入转成已实现收入,即借记“预收账款”账户,贷记有关收入账户。预收账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通常应作为一项流动负债反映在各期末的资产负债表上,若超过1年(预收在一年以上提供商品或劳务)则称为“递延贷项”,单独列示在资产负债表的负债与所有者权益之间。

  1、收定金时: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2、贷:预收帐款

  3、发货时:借:预收帐款

  4、现金(余款)

  5、贷:主营属业务收入

  6、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为一般纳税人时

  7、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

  1、长期大额挂账借方余额有资本不实抽逃资金或求人垫资虚假出资嫌疑;

  2、长期大额挂账借方余额有被人挪用资金及私设小金库或账外经营嫌疑;

  3、长期挂账之借方余额有已出现相关经济纠纷或已成事实坏账损失可能;

  4、长期挂账借方余额有虚开发票无款进账或有已收回未入账被挪用嫌疑;

  5、长期挂账贷方余额有隐匿收入偷漏税或出借银行账户代人进账之嫌疑。

  6、长期挂账借贷方余额有在预收应收或其他往来科目双户挂账串户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