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银行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形式

  银行同业拆借市场是指银行业同业之间短期资金的拆借市场。各银行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会经常发生头寸不足或盈余的情况,银行同业间为了互相支持对方业务的正常开展,并使多余资金产生短期收益,就会自然产生银行同业之间的资金拆借交易。

  银行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有间接拆借和直接交易两种。

  (1)间接拆借。

  资金拆借双方将意向和信息传递到中介机构,由中介机构根据市场价格、双方指令媒介交易。间接拆借是最主要的交易方式,其特点是拆借效率高、交易公正、安全。充当中介机构的主要是某些规模较大的商业银行或者专门的拆借经纪公司。

  (2)直接交易。

  不通过经纪机构,由拆借资金买卖双方通过电话或其他电讯设备直接联系,洽谈成交。其特点是交易成本低。这种交易在同业拆借市场上较为少见。

  同业拆借期限较短,我国拆借期大多为1~3个月,最长为9个月,最短为3~5天。同业拆借利息一般是低息或无息的,我国规定不得低于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