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国税新规助力外贸出口
今日起,自治区国税局将改进和优化出口退税办税流程,推出一系列便利化措施,助力外贸出口。外贸企业纳税信用高将成为快速退税通行证。
1月30日,自治区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负责人介绍,2月1日起,执行新版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0版),对于常规审核,规定生产企业14项人工审核项目不再需要人工审核,外贸企业由21项常规审核内容减为2项;对于重点审核对象生产企业人工审核项目由14项减为3项,外贸企业由21项减为5项。
执行新规后,全疆国税部门可提高退税申报、退库效率,降低办税成本,支持外贸发展。
3月1日起,新疆国税将把企业分四类实施差别化管理,纳税信用高成快速退税通行证。
该负责人说,信誉好的一类企业简化手续,实行“先退后审”,此外,还可优先办理退税。对二、三类企业的退税则要先审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退税评估,两年内不得评定为其他管理类别。
实施分类管理后,国税机关对一类出口企业简化管理,对二类出口企业基本与现行管理一致,对三、四类出口企业实行更严格的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