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电力生产经营专业化管理
谈电力生产经营专业化管理
□毕亚雄
随着国企改革不断深入、对外开放不断扩大、新技术在水电站的不断推广应用,水电厂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优势和效益,以适应电力市场竞争,越来越急迫地摆在投资者的面前。追求最佳的生产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方式成为水电经营管理者的共识。
水电管理的发展方向
提高水电厂的市场竞争力是一个迫切而复杂的课题。近年来,包括水电在内的电源建设迅猛发展,水电管理的成本问题和能源利用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同等容量的水电厂,其建设周期和投资一般都大于燃煤、燃油、燃气电厂,由于发电成本相对低廉,在正常回收期内,其运营成本相应较低。然而,由于以水定电,在较长预见期内电量具有不确定性,在要求发电上网时又做出了电力供应必须常年不断、安全、可靠的保证。
因此,电站在设计和建造以及运行中都留有很大的备用容量,人员配置和技术配备也都偏于保守,为保障供电增加了成本。维护成本及是否能得到及时的维护也就成为影响电价的两个重要因素。
现有水电站的所有者和经营者所面临的挑战和风险是必须减低运行成本,以提高竞争力,而同时又需要通过代价不菲的维修保养保持电站设备的正常运行和高电能质量或价值。竞争时代的水电管理,一方面,如果不考虑运营成本将大量丧失电力市场;另一方面,单一水电厂管理并参与竞争,不仅由于其常年电量的劣势必将引发能源浪费的弊病,而且,由于管理成本下降空间有限影响电价。
由于没有燃料成本,对水电站来说,精简运行人员和运营方式的创新将是提高水电竞争力的两个主要因素。
应用最新的电力市场预测和发电预测、设备维修和自动化运行、成本预算和控制等技术帮助水电厂扬长避短,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以保持水电的竞争优势。同时,以专业化取向,实现流域或地区水电集中统一管理,是追求效益最大化的有效途径,也是水电管理的发展方向。
统一管理的组织形式
按专业化统一管理是总体原则,同时要考虑集中统一(生产)管理条件、生产组织与经营形式、经济关系、调度关系等及其各自职能与权责。
一、集中电厂管理方案:
流域性集中管理:同一流域、同一主管与不同主管的水电站的(部分体系)集中管理。这里的“主管”不仅只是传统意义的行政隶属关系,而且,还有资产纽带关系,或者是多元投资主体的电站。按照各个电站的自身能力和需求,部分职能或项目或类别参与专业化集中管理。
地区性集中管理:同一地区、同一主管与不同主管、不同类型电站的(部分体系)集中管理。这里的“不同类型”是指水电、火电、热电以至核电等。按照各自的特点和能力及需求,部分职能或项目或类别参与专业化集中管理。
行业或专业全国性管理:除电力调度通信外,其它多表现为行业规范、指导和专业技术管理、交流,以及特殊实验、认证、鉴定。如电力联合会、科技协会、技术专业学会、检验中心或检测监测中心等。
二、一般形式
组织机构与职能:无论是生产组织机构的形式,还是经营组织机构的形式,与其履行职责的能力和集中管理的效益都有着直接关系。组织机构及其职能设置应体现各种资源优化配置和最佳利用,体现安全、经济、文化等综合效益最大化。
在调整重组各管理部门(机构)中首先要是对每一项工作进行具体详细的描述,根据需要的工作量和复杂程度,可以确定所需要的技术(业务)工种和人员水平。工作本身可以分成两种:一种是技术(业务)难度极大的,要求有较高的技术(业务)水平、经验和理解能力;另一种普通工作指的是那种在良好的管理下只要求有很少的经验或培训的工作。
经济关系与权责:按专业化设置集中管理的职能或服务对象既可以是本企业,也可以是同行业其他企业,甚至是跨行业。集中管理只是生产经营管理的一种具体行为方式,经营者对资产所有者目标值(回报)的具体实现形式。按照不同层次确定经营思想和策略,以及划分权责,具有相当规模的企业内部依次分资本(控制)的运作层、利润(控制)中心层、成本(控制)中心层。
成本(控制)层。一般都在发电厂层,对直接计入生产经营成本的项目负责,如直接为电站生产所发生的各种耗费、支出,包括维护材料费、工资及福利费、折旧费、技改费、修理费等,其中,许多项目可委托另外的专业化公司完成。即使是独立电厂,也同样可以把一些职能委托给与已既无行政隶属关系,又无资产纽带关系的专业化公司。
利润(控制)中心层。可以是若干发电厂上一层的经营型公司层,不管它对电厂是独资还是控股或参股,也可以是独立生产经营的发电厂的一个层次。
资本(控制)运作层。既可以是高于利润控制层的集团组织,也可以是同一生产经营型公司的组织。
统一管理的工作内容
统一管理在于统一的运行管理。检修管理、经营管理和后勤管理。通过人力资源、工具和备件、资金和技术的合理调配与运用,达到人、财、物的高效运作和能源的优化利用,体现综合效益最大化。
一、统一运行管理
实现“无人值班”(少人值守)是水电站基本运行方式,是统一运行管理的必要条件,也是电站安全、可靠、经济、高效运行的集中表现。
管理模式:运行管理不完全是过去那些内容,也不再是过去那种模式或运行方式。建立在有充分保障的设备基础和人员素质条件下的运行管理。首先是运行方式的改革,以及相应运行管理制度的创新和适应。
国家电力公司提出的水电厂运行管理“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目标,是结合我国国情的具体条件提出的,是我国水电厂运行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由之路,必将带动整个电厂管理体制的改革,促进水电厂的技术进步,提高水电厂的安全经济运行管理水平。
实现水电厂“无人值班”(少人值守)运行管理的指导思想是:依靠技术进步,提高人员素质,提高电站运行安全性、可靠性及自动化水平,达到减人增效的目的。与此同时,电站运行维护和检修组织体系以及生产技术管理体系也大大简化,注重在“管理”上,明确“管理”与“执行”的职能以及责任。
风险定员:电站运行人员的定编定岗定员是根据其运行管理方式,以保障安全生产为基本前提。“无人值班”(少人值守)运行模式是发展方向,但必须有一个合理数量和素质的人员保障,并不是绝对的人越少成本越低,效率就越高。
关键是要把握电力生产和电力市场的特点,与其它行业的区别。电力工业要讲经济效益,更要讲社会效益,电能产、供、销、用同时进行(完成)的特点和由此产生的电能生产与交易的复杂性及技术难度造成的风险,在电厂与电网签定并网协议和电能购销协议时就明确了电厂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责任。因此,在安全性、可靠性与经济性相冲突时,必须保证前者。这就必须付出足够的代价或相当大的风险投资以规避发电安全风险。这里的风险投资除了电站设备和设施的保障性投入外,还有根本的一项投入就是人力保障,也就是上面所称“风险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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