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反洗钱工作自查报告

  接行总部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专项检查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后,我支行迅速根据文件要求展开全面认真的自查工作,现将自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我支行指定专人负责反洗钱工作,对支行日常业务往来情况进行专门的检查,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分析和报告。

  二。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支行一线员工对反洗钱的内控制度比较熟悉,能够较清楚的鉴别洗钱非洗钱的区别界限,对可疑交易的识别能力正在逐步提高,同时能在日常工作中保持较高的警惕性。

  三。客户尽职调查情况。

  对于存款人开户,我行按照人行关于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能够认真检查客户的开户资料,如法人代表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的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确认无误后才予以开立结算账户。对个人账户坚持查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确认无误后予以开立账户。在本次自查中未发现有匿名账户和假名账户。

  四。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情况。

  对于大额和可疑交易,我行能够按照规定及时并准确的填制各类报表向上级管理机构报告。

  五。账户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情况

  六。对当前反洗钱工作的建议。

  (1)。金融单位与实名证件管理部门未能联网,资源无法达到共享,使金融单位在对客户调查时,尤其在当前科技条件下无法对客户证件100%的鉴别准确。建议尽快采取措施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

  (2)。建议有关部门缩短反洗钱信息的上报流程,以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对洗钱犯罪的打击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