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债务免除的法律效果是怎样的,免除债务的特点有哪些

  债务免除的法律效果是:

  1、免除使债务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债务部分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债务全部消灭。

  2、免除消灭债权和债权的从权利。免除了对方债务,也等于放弃了自己的债权,债权消灭,从属于债权的担保权利、利息权利、违约金请求权等也随之消灭。

  免除债务的特点:

  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

  2、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

  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债务不必有特定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无不可。比如债权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不必再履行债务,是以明示方式免除债务。而债权人不对债务人主张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期,也产生债务免除的效果。

  债权人作出债务免除决定后不可以后悔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