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收养关系是什么,收养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收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除了基于血缘关系发生外,可以基于法律行为即收养而发生的关系。收养,是指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加以抚养,使原来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们产生了法律拟制的父母和子女关系的法律行为。

  收养需要提供以下的材料:

  1、户口本,身份证。

  2、收养人所处单位、村委会、居委会(三选一)提供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嗣、抚养教育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院提供的健康证明。

  如果是联系不到亲生父母的孤儿,那么就要申请人提供常住城市计划生育部门出示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如果孩子是来自福利院,并且也找不到亲生父母,那么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提供的无子嗣证明。

  2、公安提供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如果是继子女,那么只需要提供户口本、身份证以及与孩子亲生父亲或者母亲的结婚证明。

  有一个孩子不可以收养亲戚的孩子。国内公民收养子女,办理收养登记的程序和所需提供的材料按照《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执行。因此,按现行规定,你们夫妇已生育一个孩子,就不能再领养亲友的孩子。不过,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