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收养关系的后果有哪些,收养关系解除的法定情形
解除收养关系的后果有以下两方面内容:
1、人身关系方面
(1)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近亲属间的拟制血亲关系消除,因收养而产生的权利义务终止。
(2)未成年的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自行恢复,成年养子女是否恢复,须由双方协商决定。
2、财产关系方面
(1)收养关系解除时,养父母与养子女因共同生活所形成的共同财产应依法进行分割。
收养关系解除的法定情形如下: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
收养关系解除的程序根据解除的方式有所不同:
1、依当事人的协议而解除的流程首先是收养关系当事人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接着由收养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并在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的,为当事人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回收养登记证,发给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2、依当事人一方的要求而解除的,一般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亦可经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处理。人民法院审理收养案件,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调解无效时,依法判决。人民法院处理解除收养的纠纷,应当坚持保护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不同情况实事求是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