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关于开展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培训的通知

  【招标投标法】关于开展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各市州发改委、各相关单位和人员:

  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征集评审工作已基本完成,按照省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即将开始评标专家的培训工作。由于参加培训的人员多、涉及面广,为切实做好培训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培训组织

  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培训工作在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库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专家库管委会委托湖南省招标投标协会承担培训的具体工作,分地区组织培训。各市州发改委按照属地原则配合协会负责培训实施,并落实培训办班的各项条件。

  二、培训对象

  参加此次培训的人员为已通过湖南省评标专家资格评审的评标专家申请人。

  三、报名方式

  通过专家管理委员会组织的初审和复审,评审信息已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专家申请人可以使用注册时的用户名登录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在线服务平台()或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进行查询,登录密码均为“123456”。若在专家申报的专业栏有红色“√”标记的则表示该专家申报人已通过复审。根据《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培训计划》(见附件),按属地原则,专家须在10月联系当地发改委招标办,及时报名参加培训。凡通过资格评审、并且接到培训通知、而未参加培训考核者,视为自愿放弃湖南省评标专家资格。

  四、培训收费

  经省物价局核准,培训仅收取成本费用280元/人(包括资料费、试卷费、证件制作费、场租费以及授课老师的费用等),各市州发改委负责统一安排食宿,费用由专家自理。符合条件的专家可按以下第六条标准减免培训费。

  五、培训和考试

  培训工作拟从2008年10月份开始启动,每期培训班规模一般控制在300人之内,培训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双休日。每期培训班日程为2天,参加培训人员须提前一天报到领取资料。课程安排为: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知识半天,评标方法及评标专家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半天,专家库管理信息系统常用操作技能及学习要点串讲半天。每期培训结束后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安排120分钟,管委会适时抽查各地培训考试情况。

  考试合格的专家,由专家库管委会统一颁发《湖南省评标专家资格证书》;考试未合格者,可免费再次参加培训并补考。

  六、培训课程及费用减免

  已通过湖南省评标专家资格评审的评标专家申请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专家本人可以减免培训课程和相关费用。

  1、原为省政府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专家库的专家,并提供评标专家资格证书原件;

  2、2007年5月1日以后接受过省政府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举办的招投标业务知识培训的评标专家,并提供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3、专家本人提交减免相关课程的书面申请(“专家库管理信息系统常用操作技能”课程培训不能减免);

  4、须经所在市州发改委审核同意。

  同时符合以上四项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免除相关课程的培训,并按照每门50元的标准减免培训费。

  七、其他事项

  为保证评标专家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在培训过程中,各市州发改委将组织专家填写《专家个人信息核对表》,此表内容关系到抽取专家时的身份认证,务必在考试前提交。

  咨询电话:李灿0731-5991065/8150815

  韩智广0731-5990900

  传真:0731-5990900

  附件:《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培训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