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什么是保底定增承诺

  保底定增,是指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参与定向增发的投资者约定保本并承诺一定的收益率(如8%)。保底承诺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类是单向保底承诺,若解禁时投资者收益未达到约定收益率(若未达到8%),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需要补足差额部分,也可以按照约定价格回购;另一类是双向保底承诺,即解禁时投资者收益超过约定收益,投资者需要将超过部分收益(超过8%的收益部分)按照一定比例与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分成,比例通常由50%比50%至30%比70%不等。

  对上市公司来说,在公司未来预期较差,资金压力较强时,保底定增的方式提高了发行成功的可能性,促进了上市公司融资,以改善经营状况或扩大经营规模。对于定增的投资者来说,保底定增使其以较小的风险获得较高的收益,不仅有保底收益,还可以获得超额部分收益的分成。

  定增原本是资本市场一种股权融资工具,加上“保底”的条款后,变成了类债务融资工具。对于投资者来说,保底定增具有保本保收益、不参与经营管理、差额补足等特点,因此保底定增也被看作是一种“明股实债”的融资方式。

  1、保底协议涉及兜底承诺安排,对中小股东来说,是极为重要的信息,由于保底协议属于“抽屉协议”,因此中小股东对此并不知情,在定增的过程中也没有发声渠道。

  2、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以及定增投资人会采取各种措施确保股价符合预期,在兜底承诺的压力和超额收益分成的驱动下,有可能会出现操纵市场、操纵业绩或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3、若公司股价持续低迷,大股东需要根据协议约定承担利益补足的义务,可能会进一步使其负债和现金流恶化,产生大股东无能力补足,股票被拍卖,影响或者丧失控制权的情况,进而影响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

  4、保底协议扰乱了资本市场的市场定价和股权融资功能,也妨害市场的公平公正原则。

  网友:对赌、保底有什么异同?

  律师:作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主要方式,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36条,定增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过去因定增市场存在较大套利空间,投资者趋之若鹜,但近几年受股市行情低迷、融资环境不利、定增发行及减持新规趋严等因素影响,上市公司定增失败的案例屡见不鲜。为此,常有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以向投资者提供收益保底的方式为定增保驾护航,这种增信措施也几乎是业内公开的秘密。通常的模式是上市公司大股东与定增投资者私下签订协议,投资者所持定增股票在锁定期结束后一段时间内,若股价未达约定价格,则大股东对投资者股票卖出后产生的本金损失及按一定收益率计算的收益进行补偿。有些保底协议会同时约定,如投资者的收益超过某一收益率时双方按一定比例分成。

  与PE投资中盛行的对赌协议(学名“估值调整机制”)相比,两者既有共同点又有差别。相同的是,两者都是私募性质的权益投资,签约主体都是投资方与融资主体的大股东而非融资主体本身,另外,两者都不是纯粹的权益投资,都对投资方的投资风险设置了一定的“担保”。差别在于,首先,对赌协议存在于非上市公司,股东人数有限,股份流动性弱,而保底协议存在股东人数众多的上市公司,股份流动性强。其次,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在法律法规和众多监管规定的要求下,信息披露较为准确、完整、及时,而非上市公司除因投资者尽调要求提供信息外,对外无信披要求,在投资的信息不对称方面两者差异较大。第三,对赌协议本义赌的是企业“估值”,这种估值所设定的指标,不管是营收还是利润还是某些互联网企业的流量,皆是企业经营的直接结果,而保底协议保的是股价,影响股价的除企业经营绩效外还有其他诸多因素,具有相当的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