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遗嘱的写法及范文

  在遗嘱当中处理财产的占绝大多数,这类遗嘱一般没有统一的格式,但在实践中,它的一般写法是:

  ①立遗嘱的目的,即处理财产的意思表示,应首先写明:“我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②对财产的具体处理,应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及其所在地,遗留给何人,具体写明由哪一个继承哪些财产,也可按财产写明。

  ③遗嘱人的要求和遗嘱书的处置。

  ④立遗嘱人、证明人、代笔人签名盖章,并写明立遗嘱的时间、地点等。由于立遗嘱人的具体情况不同,遗嘱的写法不一定拘于以上格式,但必须是有效的才有法律效力。

  附:遗嘱范文

  遗嘱

  立遗嘱人×××,男,73岁,××市人,现住××路××号。

  我在重病中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坐落在××省××市××街××号的房产×栋×间遗留给我的妻子×××。

  储蓄在××省××市××储蓄所的定期(或活期)存款×元遗留给我的女儿×××。

  其余财产:××(财产名称)全部遗留给我的儿子×××。

  本遗嘱委托×××(现住××省××市××街××号)执行。

  本遗嘱制作一式三份,一份由我收执,一份交×××收执,一份由×××公证处保存。

  立遗嘱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