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法律援助需具备什么条件?
(一)有常住户口或者暂住证;
(二)司法机关或劳动仲裁机构己立案或具备立案条件的当事人;
(三)有事实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的;
(四)因经济困难(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125元或以下,农村村民家庭人均月收入50元或以下),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经济困难一般有5种类型:
第一,城乡贫困家庭成员;
第二,政府供养人员(福利机构工作人员除外);
第三,五保人员;
第四,低保人员;
第五,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造成经济困难。对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案件,可以不受经济标准限制。
法律援助,通俗的讲就是为公民在法律方面提供无偿的帮助。一般包括四层含义:
(一)公民的合法权益人包括人身权、财产权、劳动权等受到侵害;
(二)自己没有能力保护受侵害的合法权益;
(三)需要借助法律手段但是又没有经济能力(钱)聘请律师也交不起诉讼费用;
(四)由政府或者社会力量组织人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提供法律服务;
(五)不收取申请人的费用提供法律服务。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是在199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确立的,国务院在2003年9月1日公布施行的《法律援助条例》,对法律援助的各项制度给予完善。
法律援助一般向当地的司法局提出申请。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