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对象的案由有哪些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请求国家赔偿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
按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凡是符合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具备以下条件的公民可申请法律援助:
1、有事实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住的;
2、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者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
经济困难的审查标准参照市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