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可以法律援助吗,法律援助只负责开庭辩护吗?
原告可以法律援助,不管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当事人都是享有相应的权利的,如果自己经济条件困难,是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的。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法律援助,是指在国家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为某些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或减费的法律帮助,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制度。
法律援助不是只负责开庭辩护。还要负责以下内容:
1、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
2、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
3、民事诉讼代理;
4、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代理;
5、劳动仲裁代理;
6、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7、公证法律援助;
8、司法鉴定法律援助;
9、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等,这些都是法律援助服务的内容。
申请法律援助需要一下几个步骤:
1、向法律援助机构提起申请、并且提供证明符合法律援助的材料;
2、法律援助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
3、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情形的,应当受理;
4、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作出是否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