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将法律援助纳入民生工程
今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的门槛,扩大覆盖面,把法律援助纳入民生工程、纳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自治区法律援助工作会上了解到的。
法律援助新疆纳入民生工程:
据了解,从1994年建立法律援助制度以来,新疆法律援助工作得到了快速发展并取得了显著成绩。法律援助事项范围从最初的刑事辩护发展到目前的20个事项。截至去年,全区110个县级以上政府组织全部建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建立了137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近年来共有28259名妇女、儿童、残疾人、孤寡老人和农民工及时得到了法律援助。1454起案件在法律援助中实现息诉罢访,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法律援助新疆纳入民生工程意义:
自治区副主席、政法委副书记贾帕尔·阿比布拉说,法律援助是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各地要全面准确了解困难群众的民生问题,将就业、就医、就学、劳动报酬、社会保障、征地拆迁以及农村发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征地中侵害农民权益等与改善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逐步纳入法律援助范围,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的门槛,扩大覆盖面,使更多的困难群众能够得到法律援助。同时,各地要按中央的要求,把法律援助事业纳入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法律援助纳入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把法律援助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据了解,未来5年,新疆将会得到至少100万元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资金支持,这将有力缓解新疆法律援助资金不足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