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合同约定解除的含义是怎样

  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以合同形式,约定为一方或双方保留解除权的解除。其中,保留解除权的合意,称之为解约条款。解除权可以保留给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保留给当事人双方。保留解除权,可以在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约定,也可以在以后另订立保留解除权的合同。

  并不是解除合同都需要催告继续履行合同函:

  (一)需要发送催告继续履行合同函的情况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解除分为协议解除和法定解除。协议解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该法条未规定解除合同必须经过催告程序。关于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五种情形中,只规定了一种情形即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须经催告后才可解除合同;对该条第(一)、(二)、(四)、(五)项规定的情形,并无法定的必须经过催告程序。

  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

  (一)约定情形

  (二)法定情形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