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与终止合同的法定情形,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解除合同与终止合同的法定情形有:
1、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终止合同的法定情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是,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有以下解决措施:
1、恢复原状。
2、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
3、赔偿损失。
解除合同和终止合同有以下区别:
1、合同终止的依据是符合法定或者是事先约定的情况,合同解除的依据是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
3、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消灭将来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为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