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子女如何继承养父财产
养子女可以继承养父母的财产,根据《民法典》,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都是应当与亲生子女一样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
1、如果当事人与其养父有合法的收养关系,也就是当事人的养父在收养当事人时,依法办理了收养手续,双方之间的收养关系合法成立,且当事人的养父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形下,当事人有权依法成为其养父母的法定第一继承权人,与其他法定第一继承权人分割当事人养父的遗产。
2、当事人的养父母法定第一顺位继承权人包括:养父的父母(如果尚在世)、养父的合法配偶、养父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予以分割。
3、分割原则为,对被继承人(养父母)生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有扶养条件和扶养能力而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少分或不分。丧偶的儿媳或丧偶的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有权以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的身份参与遗产分割。
1、被收养的子女不享有继承权
养子女与其生父母间虽然有着血缘关系,但是从法律上讲,他们从与养父母之间确立合法收养关系时起,父母子女间就不存在抚养和赡养的义务以及继承权了。因此,一般情况下,养子女只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2、被收养的子女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可适当分得遗产
这种扶养不是法律上必须履行的义务,而是出于道德心,自觉自愿提供的帮助。而遗产的分配则根据对死者生前扶养的具体情况和遗产的数额、其他继承人所尽的义务等方面作分析和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