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按揭贷款办理程序
首次按揭贷款办理程序是:
1、与房屋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合同”。
2、向房屋开发商交纳首付款,开发商出具首付款。
3、持“商品房买卖合同”到房地产交易市场交维修基金、印花税领取维修基金。
4、持相关手续到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申请。
5、银行审批同意后,签订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
6、银行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
7、预抵押登记手续返还后,银行放款。
按揭贷款的条件:
1、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济南市城镇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4、至贷款时,借款人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5、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6、已交付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首付款;
7、同意以所购住房作抵押,或以有价证券作质押。
1、律师费:有的是按每单计算,一般每单200元到500元之间;有的是按房价来计算,收费标准是千分之二。一般来说,前者收费标准习惯针对小面积单位,后者主要针对大面积单位。
2、保险费:其算法有新旧两种方式,最新的一种是最科学的,对业主有利,具体计算方法是贷款额×1.2倍×千分之一×年限×折扣。
3、印花税:申请贷款额的0.05%,由税务局收取。
4、银行开户费:人民币10元,由银行收取。
5、公证费:一般在200元到300元之间。
6、他项权证费:一般也在200元到300元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