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中遗产怎么分配,遗嘱继承的方式有哪些
遗嘱继承中遗产的分配原则是根据遗嘱的内容进行,遗嘱中是如何分割的,就如何分配,继承人之间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五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遗嘱继承的方式有五种,分别是:
1、公证遗嘱。即经过公证机关证明过的遗嘱。
2、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最为常见。
3、代书遗嘱。遗嘱人口述内容,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4、录音遗嘱。遗嘱人口述内容,他人录音做成的遗嘱。
5、口头遗嘱。
在这五种遗嘱形式中,以公证遗嘱效力最高。并非只要是遗嘱人作出的任何遗嘱都是合法有效的。
1、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
2、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
3、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如果遗嘱人先后立了多份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但任何遗嘱都不能和已经公证过的遗嘱相抵触。比如说,一个人生前立了多份遗嘱,而每份遗嘱的内容都不太一样,其中第一份遗嘱是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应该以公证遗嘱所立的内容为准进行遗产继承,而不是以最后立的那份遗嘱为准。因为,在不同种类的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