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棚户区改造主体是谁

  政府在整个城中村改造中从立项、拆迁、安置、建设、监督、管理、协调等各个环节都发挥主导作用和重要推动作用的模式。政府在城中村改造中是发起者、组织者、管理者、推动者。在投资上,政府既可直接投资改造,也可借助开发商、民间市场力量投资改造。主要操作办法有政府包干式、政府选择企业代建式和政府回购式等。

  1、政府主导,政府在整个城中村改造中从立项、拆迁、安置、建设、监督、管理、协调等各个环节都发挥主导作用和重要推动作用的模式。政府在城中村改造中是发起者、组织者、管理者、推动者。在投资上,政府既可直接投资改造,也可借助开发商、民间市场力量投资改造。主要操作办法有政府包干式、政府选择企业代建式和政府回购式等。

  2、开发商主导,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由开发商独立承担拆迁安置、回迁房建设和商品房建设等。在改造过程中,政府一般不直接投入资金,而是利用市场之手,通过定原则、定规划、给政策,引入竞争机制,吸引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城中村改造。在规划、用地、建设密度、建设规模、容积率、配套公用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上,政府必须合理引导和严格控制,以避免开发商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做出损害居民和城市长久利益的举动。

  开发商主导的棚改建设的改造主体为房地产商(政府通过招拍挂等出让土地的方式予房地产商由其筹资开发)。棚户改造资金来源为房地产商,政府在财政上进行支持。改造方式为重建、改建与综合整治相结合。拆迁补偿为以货币补偿为主、产权置换为辅,具体标准由开发商与居民协定。

  1、棚户区改造可以有效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体现了社会公平、公正。棚户区居民绝大多数都是低收入困难群体,经过棚户区改造,不仅可以改善居住环境和居住质量,而且还能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屋资产,特别是针对棚户区改造中部分低保户、特困户收入不高、经济条件较差的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实施救助,确保这部分人群能够有房住,从而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体现了社会的公平与公正。

  2、棚户区改造可以提升和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区落后面貌。棚户区改造首先要解决的是脏乱差面貌和基础设施落后的现状,通过改造,统筹考虑了服务配套和基础条件的改善,特别是改造项目的实施采取招商引资的办法,既节约了县财政资金的投入,又可以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改变城市基础设施条件,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使原来落后的城市面貌变为县城靓丽的风景。

  企业参与棚改,作为实施主体承接棚改项目是当前的主流模式。我们知道,现代政府承担的更多的是统筹安排、管理监督、规范引导、政策支持等方面的职能,在民生工程推进方面,也是更多的鼓励社会资本的参与。《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中,明确推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构建多元化棚改实施主体。这样的政策引导下,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参与棚改投资建设,引入社会资本也成为棚改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