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水军”监管,法律四难题
近年来,“网络水军”这个词频频在互联网上出现。对于“网络水军”的表现,人们毁誉参半,但总体来看,“网络水军”的乱象说明我国在网络管理方面还存在空白地带。笔者从依法规范网络管理角度对“网络水军”这一现象进行分析。
一、“网络水军”定义及行为表现
按“百度知道”给出的定义,网络水军即受雇于网络公关公司,为他人发帖回帖造势的网络人员。为客户发帖回帖造势常常需要成百上千个人共同完成,那些临时在网上征集来的发帖的人被叫做“网络水军”。版主把主帖发出去后,为获得最广大的“网民”的注意,进而营造出一个话题事件,网络公关公司必须雇用大批的人员来为客户发帖回帖造势。按照业内人士通常的解释,“网络水军”是指通过雇用大批人手在互联网上集体炒作某个话题或人物,以达到宣传、推销或者攻击某些人或产品的目的。这些受雇人员在网络推手的带领下以各种手法和名目,在各大互联网论坛上发帖,由于人数众多,被形象地称为网络水军。
二、当前对“网络水军”进行监管所面临的法律难题
1、追责难。“水军”人数众多,每个人在一起网络造势活动中的作用非常小,只有将每个人的作用聚合,然后产生放大效应,才能达到追求的效果或目的。因此,如果“水军”在网络上对某一企业或产品、个人进行毁谤或实施侵权活动,最终只能追究策划者、组织者的刑事或民事责任,而对于其他大部分发帖者,则无法对其进行追责。
2、定性难。“网络水军”通过在网络上发帖,对某一企业或产品进行吹捧或贬低,对某个人的行为或外表进行褒奖或挖苦、辱骂,是不是给该企业、产品、个人造成了损失?其权利是不是遭到侵害?个别表现明显的案例容易判断,但对于网络上众多无序的“水军”推波助澜的行为如何定性,在现有的法律体系中很难找到比较准确的答案,因此对于“网络水军”的行为究竟是网络营销,还是网络侵权,现阶段无法定论。
3、取证异常困难。网络侵权或犯罪,一个主要的特点就是取证难。网络上各种信息泛滥,有些论坛或门户网站将服务器自动设成定期清除程序,有些网络管理员对于相关的信息自动删除等情况都造成了取证困难。
4、法律适用困难。目前,我国在计算机网络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较少,仅有几部行政法规,无法有效应对目前飞速发展的网络社会。虽然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刑法修正案(七)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纳入刑法保护的范围,但在如何具体运用法律方面却没有相关标准及实施细则。如何认定民事权益受到损失,损失程度如何,是否构罪,情节严重的标准等等,都没有统一的规定。
三、多措并举,促进合法健康发展针对上述管理问题,笔者认为应尽快采取措施,将“网络水军”的行为予以规范。
1、完善法律法规。针对“网络水军”,目前迫切需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围绕“网络水军”的具体表现,规定什么情况为民事侵权,侵权程度如何界定,损失如何补偿;什么情况为犯罪,定罪标准或条件是什么,如何区分情节轻微及严重;一般成员行为是违法还是犯罪,是给予行政处罚还是刑事处理;网站管理者及网络服务提供商承担何种连带责任,是追究其民事责任还是追究其刑事责任,是否存在单位犯罪问题。这些相关的司法解释出台后,将使对“网络水军”的监管有法可依,有效约束其网络行为。
2、增加网络管理措施,变“堵”为“疏”。目前我国工信、网警等相关部门在对于“网络水军”的监管方面,只限于事后删帖,但由于“水军”人数众多,发帖的论坛及网站也比较多,往往刚删完这一条,又有新的帖子出现。为改变这种状况,首先,要加强对网络服务提供商及网站管理者的管理,明确要求对会员进行实名登记,不允许一人注册同一个网站或论坛多个账号,限期进行整改,超期不登记实名者取消其账号,违反规定者对网站或网络服务提供商进行处罚。其次,建立网站预警机制,对某一会员在该网站或论坛连续发表相关内容的帖子达到一定次数时进行提示。同样,对某一网站或论坛某一时期内大量出现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留言或帖子,要对该网站或论坛进行提醒,促其自查。再次,结合工商等部门对现有的“网络水军”公司(即互联网宣传推广公司)进行规范管理,加大对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促其建立行业自律准则规范运营。
3、加大网络文明、道德宣传力度,在重点网站及论坛、相关媒体建立相关网页、集中宣传警示,对“网络水军”的违法违规行为表现进行展示,使广大网民对“网络水军”有更清楚的认识,不盲目跟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