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不带投标保证金泄了围标的底

  “做我们这行,每天都可能遇到新鲜事,有些事情还会让你哭笑不得,最近我就遇到一件令人哭笑不得的事。”某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小孙对笔者说,“围标供应商彼此不认识,现场起了冲突,结果露了围标的底。”

  据小孙介绍,这件事情发生在一次维修工程的招标中。虽然项目预算只有217万元,但仍有供应商围标。

  E公司邀请Q公司和L公司帮助自己“围标”,中标后分别给予5万元的好处费。围标的投标文件由E公司自己做,投标保证金则由E公司的代表在投标当天分别交给Q公司和L公司的代表。制作投标文件的虽然是同一人,但这三家公司派出的投标代表是不同的人,而且彼此还不认识。

  投标当天,除了这三家围标的供应商外,还有两家供应商前去参与投标。投标现场,E公司的代表很早就把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都交了,只等待Q公司和L公司的代表给他打电话,找他要投标保证金,帮助自己围标。

  让E公司的代表完全没有想到的是,L公司的代表竟然忘记带他的手机号码,由于联系不上他,到了开标现场就直接递交了投标文件。

  相关人员告诉他,要先交投标保证金。他却说忘记带了,能不能下午再补交。此时,Q公司的代表凑上来插话,“投标保证金必须先交,这是招标文件的规定,你不知道呀,你不会是来围标的吧?”就在这个时候,E公司的投标代表也赶紧凑了上来,并扯了一下L公司投标代表的衣角,二人就离开了。”

  小孙说,E公司、Q公司和L公司的行为引起了他们的警觉。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遂让小孙悄悄跟上E公司和L公司的代表。小孙看到E公司的投标代表和L公司的投标代表在洗手间悄悄交流了几句,把投标保证金递到了L公司的投标代表手上。

  随后,L公司的投标代表去外边溜达一圈回来后,交上了投标保证金,并说:“现在取钱其实也很方便。”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就问:“你在哪个银行取的钱呀?”L公司的投标代表说:“工行啊。”“我们附近根本就没工行,你们帮E公司围标以为我们不知道呀?”……在之后的调查中,E公司交代,Q公司也是他们找来围标的。

  “这Q公司的代表也是够搞笑的,自己就是围标的,还很坦然地说别人围标。而且他还没想到自己说的还刚好是自己的同伙。这三家公司估计以后是仇人了,再也不会一起围标了。”说完,小孙笑得前仰后合。(作者:可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