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刑事案件一审上诉二审还用开庭吗,二审的几种审理结果

  刑事案件一审上诉后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决定二审是否要开庭。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1、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2、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3、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4、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二审的几种审理结果有:

  1、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2、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3、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4、第二审法院发现第一审法院的审理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之规定的诉讼程序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1、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一半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2、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