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合同纠纷仲裁的时间为多久

  关于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的时间,根据《仲裁法》第十五条、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由于我国的仲裁协会尚未制定统一的《仲裁规则》。因此,仲裁机构的审理期限现阶段是根据各个仲裁委员会,自行制定的仲裁规定来确定的,例如:北京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第四十七条规定,仲裁庭应当自组庭之日起4个月内作出裁决。关于权利人向仲裁机构请求保护其权利的期限,根据我国仲裁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适用该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也就是说,权利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时间适用民法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例如:我国民法总则规定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那么,如果没有特殊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时间也是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

  申请合同纠纷仲裁,首先您应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写明相关内容,仲裁委员会在收到您的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如果决定立案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之内会向您和对方发出相关的书面通知,同时将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并要求其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在仲裁开始前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果即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依多数仲裁员意见作出。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则依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裁决是终局的,对对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向法院起诉,也不得向其他任何机构提出变更仲裁裁决的请求。

  (一)及时

  (二)程序简单

  (三)具有法律约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