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检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审还判刑吗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逮捕后侦查羁押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二个月;但案情复杂、期满不能终结的,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可延长一个月;案情重大复杂的,可再延长二个月;对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期满不能侦查终结的,可再次延长二个月。

  被逮捕后,仍然可以申请取保。不用等判了之后再申请。检察院提起公诉时间是在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的一个月内,复杂的情况下会延长半个月,因此最长是45天内会提起公诉,法院如果适用简易程序的话,判刑时间是在二十日以内,最长不会超过一个半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