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电子商务也应缴税

  日前,武汉市国税局对一淘宝女装店开出国内首张个人网店税单,引发热议。昨天,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刘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电子商务也应缴税,否则不公平。

  此次被武汉市国税局征收430余万元巨额税款的网店“我的百分之一”是淘宝网女装销售冠军,去年销售额过亿。这开创了国内对个人网店征税的先例。据称,武汉的淘宝皇冠级以上网店都将被纳入该市税收征管范围;对皇冠级别以下网店暂不征税,但要进行监管。

  对此,国税总局税科所所长刘佐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无论是电子商务还是其他商务,道理上讲都应同等征税,否则不公平。

  不过,刘佐也承认,对网店征税确实存在一定复杂性。征税应当有标准,电子商务的标准主要是交易额,但网店到底卖出多少货品,现金流量是多少并不容易测量。“这需要采取多种措施,如店主主动申报,或由税务稽查对其进行督促。”

  据悉,我国目前尚未出台对网商征税的具体办法,不过根据我国税法,凡是在我国境内发生的任何交易,都应该缴税。去年7月1日起我国推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使国内网店开始步入“实名制”时代,这也被外界视为是对网店征税的“前奏”。